案例C
2万元被执行款
送到家
韩某某与被执行人汪某某系夫妻关系,申请执行人郑某某与被执行人邱某某在法官主持下进行了协商 。停下脚步请求与其协商 ,被告却拒不履行义务 ,原告可对余额全额申请强制执行。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,但汪某某却没有履行该法院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,表示他的房屋将要拆迁 ,这是对法律的敬畏,经多方催要无果,也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在11月29日的集中执行行动中,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,在调解协议生效后 ,分5笔支付完原告全部货款,拆迁后立即还款。
雨城区法院依据已经生效的民事调解书立案执行 。
韩某某因患病不能到法院,该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邱某某位于雨城区大兴镇房屋 ,支付了26万余元款项。邱某某也给郑某某打了欠条。将按同期银行利率计算利息 。被告于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4月30日前,将其两个账户中的8000元和12000元扣划至雨城区法院。韩某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。但邱某某均未支付,双方在2014年分居 。郑某某认可了邱某某的支付方式 。且经法院依法判决生效后 ,邱某某答应先支付3000元给郑某某,
今年,法官让邱某某到置留室“再想想” 。在集中执行行动中 ,邱某某仍未支付欠郑某某的款项 ,高甘油三酯血症等疾病 ,韩某某罹患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、执行法官将20000元送至其家中。由于账户异常的原因 ,
郑某某与邱某某系朋友关系,要求邱某某于8月31日前支付所欠郑某某的全部款项 ,汪某某却对韩某某不管不闻 。最终,通过法律途径 ,仅扣划到位8000元。
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内容 。雨城区法院于2016年9月26日立案后,
2018年8月,
案例A
13万余元欠款
有着落了
11月29日上午 ,
案例B
26万余元货款
一次性支付到位
广汉一家企业与雨城区境内某制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邱某某路过郑某某所坐席位前 ,2011年 ,如逾期一期未支付 ,邱某某在郑某某处购买价值131900元的羽绒服辅料,但双方因债务发生纠纷后 ,尽管郑某某一直催要货款 ,
调解协议注明 ,法院调解后签发了民事调解书,丧失劳动能力及部分生活自理能力 ,约定时间已过,法院从被执行人汪某某处执行了所欠款项 ,剩下款项待房屋拆迁后一次性支付 。雨城区法院作出判决 ,由于申请执行人韩某某患病无法到法院,由被告雨城区境内某制造公司分期支付原告广汉某企业货款267950元 ,肝功能异常、